環球塑化網 2月21日訊
2012年11月6日,國稅總局公布的第47號《關于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稱,1月1日開始執行成品油消費稅新政,但由于該文件公布后,一直沒有具體的細則,這給國內油品市場帶來些影響。
2月19日,記者從中石化內部人士處獲悉,在與國稅總局多方溝通、協商后,中石化于2月8日向旗下煉廠、銷售公司下發了消費稅有關政策的指導意見,該文件附表中詳細列出包括裂解C5、C9、間戊二烯等30類石油化工產品暫不申報消費稅。據悉,該文件屬中石化的內部文件,并不是針對中石油、中海油等所有石油化工企業。
行業分析師認為,不申報消費稅將大大減輕中石化繳納消費稅的壓力,30類化工品每噸將少繳1000多元消費稅,這將增加煉廠利潤及提高企業生產積極性。此外,對中石化裂解C5、C9銷售有一定保護意義,部分下游企業也將獲得成本上的減壓。中石化作為煉油企業的龍頭,該文件有極大的參考價值,國稅總局跟進細則或將以此作為參考。
只針對中石化下屬煉廠
2012年11月6日,國稅總局公布的第47號《關于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稱,1月1日開始執行成品油消費稅新政,但由于該文件公布后,一直沒有具體的細則,這給國內油品市場帶來些影響。
2月8日,中石化下發了關于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
據悉,中石化經向國家稅務總局溝通、匯報的意見,47號公告并沒有擴大成品油消費稅征稅范圍,化工產品仍不屬于成品油消費稅應征范圍。該文件附表中詳細列出包括裂解C5、C9、間戊二烯等30類石油化工產品暫不申報消費稅。
此外,中石化的指導意見還提出:“沒有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但無法直接調制消費稅應稅油品的石化產品,包括石油酸、無機物及附表所列30類其他化工產品等,仍暫不申報消費稅。對于沒有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且作為化工原料供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下屬企業專門用于生產化工產品的其他石化產品(不含消費稅應稅油品),仍暫不申報消費稅。”
分析師對記者稱,上述指導意見并非國稅總局發布的統一文件,系中石化對國稅總局政策解讀和進一步執行,只針對中石化下屬煉廠和中石化合資生產企業,而不包括中石油等其他企業。
全國推行的可能性較大
“中石化生產的化工類產品將不會受消費稅影響,對于企業利潤及生產積極性都是非常大的利好。”分析師說道。
上述指導意見的執行,中石化下屬及合資企業將省去部分稅務開支。賈曉京稱,若征收消費稅,預計標準為1元/升,1200元~1500元/噸之間。
此前,中石化的所有化工類產品沒有征收消費稅。分析師說,以純苯為例,2012年中石化純苯的產量大約662.6萬噸,如果按1元/升繳納消費稅,中石化1年將繳納58億元。
自去年4月,中石化化工板塊出現2012年首次月度虧損,5、6、7月虧損加劇,3個月累計虧損33億元。盡管8月以來,化工板塊整體實現月度盈利,但仍遠低于2011年同期月度盈利水平。
由于目前中石化內部深加工裝置極少,裂解C5方面僅上海石化兩套C5分離裝置和燕山石化一套即將建成的分離裝置;裂解C9內部則基本通過加氫裝置進行消耗,多數產品依賴外部企業進行深加工,若征收消費稅將打擊外部企業的生產積極性從而影響裂解C5、C9的銷售,這對中石化裂解C5、C9銷售有一定保護意義。
資料顯示,2012年,國內C5、C9總產量繼續增長,總量超過340萬噸,2013年預計超過400萬噸,由此裂解C5、C9年消費稅將達到60億元。
目前,指導意見執行方為中石化所屬企業,其他油企或將以此為藍本,國稅總局雖未明文發布執行細則,但考慮中石化等企業在能源行業極強的話語權,且上述指導意見發布通過了申報程序,國稅總局跟進細則或將以此作為參考,最終在全國落實的可能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