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事件過去已久,舊事重提反而容易讓公眾再次疑惑;國外規定僅限于食品接觸材料而非食品本身,國內單單對白酒出臺所謂的健康風險評估值而不是國家標準,讓公眾仍然不明不白。
今天媒體報道了國家衛計委關于白酒塑化劑的風險評估結果:“白酒中DEHP和DBP的含量分別在5mg/kg和1mg/kg以下時,對飲酒者的健康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姑且不說這一風險評估值,即使作為資深白酒從業人員,我也很少關心所謂塑化劑的具體數字。只想對這件事吐槽一下。
1、舊事重提,更易導致公眾反向推論。
白酒塑化劑事件發生在2012年11月19日,迄今已經一年七個月,消費者恐怕對此大多已經遺忘,業內人員偶爾提起也已只當個笑話了。
而且我們都知道的是,當時事件的前因后果已經很明白,這是一個機構做空資本市場的陰謀,塑化劑只是被利用的工具,也被人為的放大了而已。其本身并不在于白酒行業和企業,而是打壓白酒股。
去年4月份有關部門表態要建立有關標準時,我就寫過評論文章,認為純粹多此一舉。如今舊事重提,再讓媒體和輿論關注一番、熱炒一番,豈不是再次制造公眾和消費者對白酒的模糊認知?
2、是風險評估值而非標準,糊涂還是明白?
有關報道說:該風險評估結果是從保護健康角度得出的,未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因此不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既然不是國家標準,不是行業標準,僅僅是一個所謂的健康風險評估值,也就是說超過這個標準的有健康風險,超量飲用的有健康風險。這不是廢話嗎?適度飲酒可舒筋活血,過量飲酒傷肝不利健康,誰都知道的事兒!
這究竟讓公眾明白了還是更糊涂了?
3、全球率先推出白酒塑化劑評估值,自豪嗎?
報道指出:“DEHP和DBP在很多國家都被批準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即可用于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的生產。目前,各個國家均沒有制定食品中塑化劑限量標準。”
我們都知道歐美國家對食品監管的法律法規要遠遠超出國內水平,既然“各個國家均沒有制定食品中塑化劑限量標準”,僅是批準用于食品接觸材料,那就應該管好接觸材料所在的行業,而不是下游行業。
同時在塑化劑事件后,從技術角度基本排除了其在釀造過程中產生,而是有可能因容器、管道等產生了遷移。有關部門也據此要求白酒行業企業普遍更新改造了釀造工藝流程中的有關設備,防止再次發生遷移。
全球都沒有限量標準,行業也排除了釀造過程,主流骨干企業都更新了設備,等于最后也沒有找到最根本的原因,只是用排除法過濾掉了種種可能。那么今天衛計委提出的一個評估值有多少現實意義?僅僅是為了領先全球、作出一個表率,還是讓飲酒的消費者每天都得想想飲酒夠不夠300ml(六兩),再根據自己的體重再做個換算、看攝入量有沒有超標?據此評估自身健康風險?
我在去年的評論中就曾說過:“白酒行業是食品工業的一個分支,是入口的酒精飲料,事關身體健康。但既然截至目前的絕大多數白酒產品是質量檢驗合格的,既然絕大多數事實都指向塑化劑并非人為添加,而是塑料制品和容器中的塑化劑少量遷移,為什么不先管住上游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容器生產企業?源頭卡住了,后續環節還用擔心嗎?……況且,白酒行業接觸塑料制品恐怕是最少的,食品飲料中的塑料制品、容器是不是更多?”
當初丟了面子,想搬回來。但通過一個所謂的評估值,實在沒什么意思。
如果用一句不客氣的話來總結這件事,那就是:閑著無聊吃三斤黃豆放一天PI——沒事兒找事兒。